私设暗管,违法排污,依法查办!
案情简介
2021年9月9日,中山市南区街道生态环境?;ぞ挚埂袄?021”专项行动,对辖区涉水企业进行排查,发现某食品加工厂清洗、浸泡豆制品的生产废水利用预先埋设的暗管排放至市政管网。
执法人员发现厂内废水通过明渠以“涓涓细流”的流量汇总至废水收集池,却不见废水收集池有“涨水”的迹象,执法人员判定当事人还设有其他暗管。执法人员利用木棒对废水池池壁进行摸探,发现有一硬物,随即挑起该硬物,确认是一台连接软管和电箱的潜水泵(未启动)。再次仔细排查发现,厂区内有一处新铺设的地面,明显从厂区内一废水中转池通向厂区外的市政管道,执法人员在废水中转池和门外的市政管网内均发现有排放口,企业生产废水正流向市政管道。
针对该厂涉嫌利用设施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,中山市南区街道生态环境?;ぞ衷鹆罡贸Р鸪缴璧陌倒懿⑽械谌郊觳獾ノ幌殖《愿贸馀欧诺姆纤胁裳觳?,结果显示排口水样的ph值和化学需氧量已超出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 26—2001)规定的限值,证明当事人已向外界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。
以案说法
1、该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九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三条第三项,并参照《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》(2019年修订版)第三类第二条第1点第(1)小点规定,中山市南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当事人处以??钊嗣癖?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2、该厂上述行为符合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》第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?;しā返诹醯冢ㄈ┫罟娑ǖ男姓辛羟樾?,中山市南区街道生态环境?;ぞ帜饨讣扑凸不厥凳┬姓辛?。
来源:中山市生态环境局